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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何某在有500人的业主群里@出同小区业主王某并辱骂其“脑壳有问题”,王某将何某告上法庭,起诉对方名誉侵权。今年7月,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判决何某在业主群里向王某发布道歉声明,保留时间不得少于3天,并向王某支付合理支出800元。

红星新闻记者近日获悉,一审判决后,何某不服,上诉至成都中院,不过,在二审开庭前,双方进行了调解。何某最终履行了一审判决的内容,对王某进行公开道歉,并支付了800元。

▲何某在业主微信群向王某发布道歉信 微信页面截图

红星新闻记者从事发小区的一位业主处获悉,公开道歉是在原500人业主微信群里履行的。10月8日18时,何某在微信群以真名的身份发布了一封近400字的道歉信。记者看到,道歉信中写道:“本人与同小区的业主王先生,在本微信群曾因维权讨论事宜发生纠纷,本人曾冲动地对王先生进行了不当的言论评价,致使理当团结一致对外的友邻因琐事纠纷横生嫌隙,诉诸于法院。在法院主动释法及双方友好沟通交流后,本人与王先生决定调解结案,按照一审判决结果执行。本人意识到自己的不当言论确给王先生的名誉造成一定不良影响,特此,向王先生表示道歉。”

何某还表示:“有时情绪上的冲动及误会确有可能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……远亲不如近邻,清醒过来,我为自己的不当言论汗颜……希望大家以此为鉴。”

红星新闻记者就此履行结果致电王某,其表示该“结果是他想要的”。

“我并非想怎样,我要的也是这口气,这个正义。”王某表示,当天调解后,对方就履行了道歉及转款,双方也进行了电话沟通,他对对方的道歉态度表示认可。

10月30日,记者就和解事宜致电何某。在确认记者身份后,何某表示“不是很清楚”,便挂断了电话。随后,记者从其代理律师处确认了双方和解的信息,“两个案子都和解了。”包括该名誉侵权案以及何某起诉对方侵犯隐私权案。

案件回顾: 王某是成都锦江区东大街某小区业主,今年3月10日,业主们在小区500人的大群里就与开发商维权话题展开讨论。微信截图显示,当王某发表完意见后,一个微信昵称为“不会起名”的业主@了他,并对其连续发了3条消息:“你**脑壳有问题?”“不维权你在这******?”“傻*”。 王某认为,对方在500人的大群以@的形式,指名道姓地对其进行公开辱骂,进行人身攻击,损害了个人名誉,侵犯其人格权利,对其心理造成了伤害。因此,事发后,他对聊天记录进行截屏取证,聘请律师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对方起诉至法院。 今年7月,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判决何某在业主群里向王某发布道歉声明,保留时间不得少于3天,并向王某支付合理支出800元。

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

编辑 于曼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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